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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嘉善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19 09:37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关于嘉善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县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嘉善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 18日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18 日印发

      关于嘉善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县、创新强县战略,切实加大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力度,规范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编制发布程序,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嘉人社〔2013〕45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通知。

第二条  本通知适用于《嘉善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以下简称《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编制、修订和发布工作。

第三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是指本县事业单位发展所急需的具有较高层次学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省级高端人才;在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优秀海外留学人才;在某一领域作出过突出贡献并获得特殊荣誉的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其他特殊的急需紧缺人才等。

高层次人才岗位主要明确行业、单位、岗位名称、人才年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类别、专业技能水平、曾获得的荣誉等。高层次人才的申报条件一般应为取得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或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人员,或在某一领域作出过突出贡献并获得过业内公认的省级荣誉的高级专业技术或高技能人才,户籍一般不作要求,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主要明确行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名称、专业类别、工作经历要求、学历或能力要求等。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申报应是事业单位发展所急需的人才岗位,或者近两年公开招聘中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专业设置要符合国家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以满足岗位技能要求为主,不得要求冷偏专业,户籍一般不作要求,学历一般不低于大专,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第四条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行业的特点、岗位的专业技能需求和近几年招聘的紧缺程度提出目录编制的建议。

第五条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目录的编制、修订和发布工作。县人力社保局对主管部门提出的申报建议进行审核,对在某一领域作出过突出贡献并获得过业内公认的省级荣誉的高技能人才的界定需邀请同行专家进行认可,确认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第六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每年编制一次,当年有效,本年度目录颁布后上年度目录即行废止。各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每年下半年向县人力社保局提出下一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编制、修订的建议。

第七条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年度嘉善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

附件

年度嘉善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

序号

类别

行业

单位

岗位名称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能力(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

其他要求
















































































































































注:类别为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

善人社〔2022〕45号关于印发《嘉善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试行)》的通知10.18.pdf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