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嘉善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嘉善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19 16:42 浏览次数: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成人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做好2022年我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根据《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嘉兴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嘉教人〔2022〕1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依据嘉人社〔2016〕150号《关于印发嘉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善人社[2016]75号《关于印发嘉善县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和嘉教人[2022]142号《关于做好2022年嘉兴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冀浙人社发〔2020〕47 号《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开展。

二、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要在职称自主评聘整体改革试点县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做好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工作,职称自主评聘单位覆盖全县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自主评聘的学校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安排评审工作,今年新增的高级职称自主评聘试点学校应于10月25日前完成评聘方案制定并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和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并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如下备案材料:

1.学校近三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划。

2.学校年度评聘计划(应包括科学设岗计划、空缺岗位情况、年度评聘数量、评聘办法、评聘组织、评聘程序等)。

3.职称评价标准。

4.已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聘的学校只需报送2022年自主评聘方案,自主评聘方案有修改的,须经学校教代会通过。

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盖章 PDF 格式电子稿。

三、未纳入试点的其他中小学校(单位),职称评审工作仍按原办法执行。

四、全面实行评聘结合,根据《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嘉人社〔2020〕29号),严格遵循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单位要在县教育局下发的2022年各单位推荐评聘指标数内开展评聘工作。考虑到全县幼儿园规模及人数,为更好地开展自主评聘试点工作,决定将全县各公办幼儿园中级、高级评聘岗位指标设置到学段,由学段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组建评审委员会。杜鹃幼儿园为本年度轮值园,负责相关评聘工作事项,并严格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开展评审工作,按时召开评委会,评审结果反馈给各幼儿园,评审通过的人员由相关幼儿园按自主评聘程序做好岗位聘任工作。

五、根据嘉兴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今年转公的原泗洲中学教师,“两校”任教经历和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暂不作要求,申报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2024年、2025年须分别具备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1年、2年,从2026年起落实3年要求;申报一级教师职称,从2024年起落实义务段学校要求;2022年调离教师参照执行。

六、根据全省数字化改革的统一部署,今年高级教师及以下的职称申报与评聘工作继续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各学校(单位)要抓紧完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教师业绩信息,在评聘中不得再让教师提供学校已经掌握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和佐证材料,切实减轻教师的非教学负担。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个人、法人账号登录,各评委会账号由人力社保部门分配。

七、论文的发表或获奖情况继续不作为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硬性门槛条件。参评人员如选择论文、著作(书籍)、课题总结、课程、教材等作为考核评价条件的,由县教育局组织开展相关鉴定工作,鉴定结论分为完全具备、具备、基本具备和不具备四个等次。高级论文鉴定结论有效期为三年,中级论文鉴定结论有效期为两年,已送鉴过的论文不得重复送鉴。送鉴的论文要附有效证明、证书、报刊等复印件(发表的请复印封面、刊号所在页、目录、论文内容页),原件由学校经办人审核,同时提交论文打印件或出版物复印件每篇3份,其中2份不署作者单位及姓名,另1份署作者单位及姓名。每篇论文均需作者提供400字以内的论文概要,说明论点、论据及论文的结构和思路。送鉴的论文以及《论文送鉴清册》(电子稿),以学校为单位于10月24日下午3:00时前,报送县教育学会左文骥老师(县教育研训中心内),联系电话:84273226。

八、材料要求

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送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复印件均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

1.《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稿(一式1份),学校(单位)要写全名(和学校公章一致)。

2.申报者的个人材料,

(1)《材料清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粘贴于档案袋封面。

(2)《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导出,A4纸双面打印,用缝纫机走宽间距线装订。

(3)《综合表》一式两份(A3纸打印)。表格内容须由组织填写,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公章。

(4)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明一式一份(A4纸打印)。

(5)《德育工作考核表》、《师德情况考核表》各一式一份(A4纸打印),由学校进行专门考核并提出书面考核意见。

(6)有以下情形者,另需提供相关材料:

①申报德育学科的,需提供《德育工作典型事例》;

②申报小学全科的教师需上交《全科学科申报者真实性保证书》,并由所在学校统计其近5年任课课程及课时量情况;

③参评人员如选择论文、著作(书籍)、课题总结、课程、教材等作为考核评价条件的,需提供《鉴定结果》一式一份;

④破格人员需提供《破格推荐高级职称(职务)审批表》。

3.非教育部门办的学校(单位),应提交主管部门的委托评审函。

4.有关表格及要求等可进入 “嘉善教育网教师频道”栏,从下载专区下载。

5.所有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6.材料报送地点:

(1)自主评聘单位:各自主评聘学校。

(2)非自主评单位:局组织人事科(1401室),联系人:俞海红,电话:89*****8,电子邮箱1005595108@qq.com

九、时间安排

1.非自主评聘学校(单位):

(1)申报对象在10月25日前(高级)、10月28日前(中初级)完成个人材料网上申报;

(2)10月28日前学校(单位)汇总上报《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在线填写);

(3)教师个人有关职称评审材料:高级10月31日前上报,中级11月4日前上报。

(4)县中评委评审时间:高级职称推荐评审11月上旬,中级职称评审12月中旬。

2.自主评聘学校:

(1)省平台已下发帐号的学校按要求及时在平台发布信息,开展网上申报评审;无帐号的学校评审方法与去年相同;

(2)11月1日--12月10日,学校组织评议考核;

(3)11月10日前学校汇总上报《2022年全县职称自主评审情况报备汇总表》(在线填写);

(4)12月1日--12月25日,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评委会具体时间确定后,请提前一天告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参加)。

(5)2022年12月30日前,学校自主评聘结果发文(上报纸质一式二份和盖章PDF电子稿)。

十、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和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关系到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校(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严格按规定的工作程序操作。要切实增强推荐和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在广泛开展全体教师评议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今年的推荐评审工作。

十一、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定于10月24日下午2:30时,召开2022年全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视频会议,请各学校(含民办)校长和负责职称工作的人员通过钉钉视频方式参加,请参会人员扫码进群,后续工作在此群中交流。

 

附件:1.2022年度各单位推荐评审中、高级职称指标数

2.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嘉兴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嘉教人〔2022〕142号)

 

嘉善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1:

2022年度各单位推荐评审中、高级职称指标数

单位

编号

单位简称

高级
指标

中级
指标

备注(已初定中级人数)

3

嘉善中专

4

2


4

信息学校

2

6


5

高级中学


4

1

6

嘉善二高

3

4


7

嘉善中学

4

3


8

嘉善一中

3

4


9

嘉善四中

3

3

1

10

泗洲中学

3

4

1

12.1

里泽中心校中

1

1


12.2

里泽中心校小

1

4


13.1

姚庄中心校中

1

4


13.2

姚庄中心校小

1

4


14

嘉善五中

1

7


15.1

大云中心校中

2

3


15.2

大云中心校小

1

2


16

干窑中学

1

3

1

17

嘉善三中

1

1


18.1

丁栅中心校中


4


18.2

丁栅中心校小

1



19

陶庄中学

1

4


20

天凝中学

1

3


21.1

浙师大附校中

2

4


21.2

浙师大附校小

1

3


22

硕士小学


4


25

实验小学

3

7


26

实验二小

1

3


27

吴镇小学

2

2


28

杜鹃小学

2

3

1

29

车站路小学

1



30

泗洲小学

2

1


31

城西小学

1

4


32

亭桥小学


1


33.1

华二附校中


1


33.2

华二附校小

1



34

惠民小学

2

6


35

大通小学


1


36.1

上理工附校中

1

1


36.2

上理工附校小

1



37

干窑小学

1

3

1

38

范泾小学


2


39

西塘小学


2


40

大舜小学


2


42

俞汇小学

1

3


43

陶庄小学


1


44

逸夫小学


2


45

天凝小学


2


46

洪溪小学


3


47

杨庙小学

1

2


111.1

上大附校中

2



111.2

上大附校小


1


23

各成校


1


50

各幼儿园

3

11


93.2

教育局事业

1








合计

64

146

6

注:推荐指标包含初定中级职数。

 

━━━━━━━━━━━━━━━━━━━━━━━━━━

抄送:市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嘉善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印发

━━━━━━━━━━━━━━━━━━━━━━━━━━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