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421002554795U/2022-192516
善公办〔2022〕39号
无文号
县公安局
2022-10-31
为弘扬正气,激励斗志,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对有特殊贡献的治保人员、治安联防队员和治安积极分子授予荣誉奖章的暂行规定》和《嘉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县局决定,授予董微婷、陈永康、姚光良二等荣誉奖章奖励,颁发奖状及奖金。授予丁程琼、马晓建、张利强、肖雪娟、陈建英、赵春燕、邱建超、阮志豪、童嘉靖三等荣誉奖章奖励,颁发奖状及奖金。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嘉善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