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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的反馈
发布日期: 2022-11-11 15:11 浏览次数:

意见征集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10月向各镇(街道)收集相关补偿标准,形成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向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征求《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截至11月2日,共收到县司法局修改意见2条,其中采纳2条,不采纳0条。现将意见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

单位

修改意见和建议

起草单位采纳情况

起草单位相关理由

1

县司法局

1.该征求意见系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执行。2.根据检索《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善政办发〔2020〕37 号)以及部门提供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征求意见中将惠民街道临时安置费标准由原来的 19 元/平方米·月调整为 18 元/平方米·月,《房地产评估报告》中《2022年惠民街道住宅临时安置费(租金)汇总表》其中修正后租金价格为 18.97 元,后备注19元/平方米每月,建议起草部门斟酌。

采纳


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10日,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嘉善县人民政府网站就《嘉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单位: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凯悦

联系电话:0573-84295837

邮编:314100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 县建设局〔县人防办(县民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