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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 老有所安 我县试点养老服务“爱心卡”
发布日期: 2022-11-11 16:15 浏览次数:

昨天下午,全县养老服务“爱心卡”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部署推进以“颐养券”为核心的养老服务“爱心卡”试点工作,全力打造“浙里康养”嘉善样板。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如何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地,我县发挥党建统领作用,以党组织为纽带,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和保障机制,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强化养老服务工作。

养老服务“爱心卡”试点工作是“浙里康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县作为全省七个试点县之一,专门制定了《嘉善县养老服务“爱心卡”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爱心卡”补贴对象、申领条件以及服务项目。

我县以城乡一体“颐养智享”重大应用场景为核心,迭代升级现有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探索推行以“颐养券”为核心的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开创“爱心颐养”数字津贴新模式,“爱心卡”由老年人自愿申领,采用“颐养券”电子消费券方式发放,汇入补贴对象城乡一体“颐养智享”应用电子账户。养老服务“爱心卡”主要用于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20余项服务,实现优质养老。

养老服务“爱心卡”补贴对象为具有嘉善县户籍的60周岁以上失能、失智及80周岁以上(以下简称“高龄”)生活能够自理的老年人。按照老年人家庭经济等状况和相应政府保障责任分为三类,一类对象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二类对象为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三类对象为其他符合条件的普通家庭60周岁以上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以及60周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县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表彰对象,参与现代社区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的老年人及其家属。


信息来源: 县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