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今天,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执法队、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出击,再次开展交通安全大会战“亮剑”集中统一行动。 
“按照我们的规定,您的车到2023年1月1号就不能开了……”上午,在开发区(惠民街道)长江路与晋吉路路口,执法人员向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发放“告知书”,提醒其尽早淘汰置换。 随后,交警还发现了一辆挂着“白牌”的所谓的“电动自行车”,这其实是辆轻便摩托车,牌照也与车辆类别不符。交警当即暂扣了该车,并对驾驶人进行了教育。 

此外,执法人员还对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非标电动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 目前,在我县公安车管部门系统中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有293770辆,已淘汰 250409辆,淘汰率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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