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善政发〔2020〕30 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善政发〔2020〕31号)及《嘉善县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善商务〔2021〕9号)、《嘉善县商务局关于促进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善商务〔2021〕1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策直达工作的通知》要求,嘉善县商务局为进一步加快2021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兑付工作,分阶段多批次进行兑付,现将符合奖补条件的第四批拟奖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嘉善县商务局办公室提出意见。 联系单位:嘉善县商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4228190 2021年商促资金第四批公示.doc
嘉善县商务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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