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加快推进罗星街道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集聚工作,经研究,决定对《罗星街道农房集聚公寓房安置房操作办法》(罗政〔2022〕3号)的有关政策条款予以调整,特制定本文件。
二、起草过程
罗星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3月初组织开展新一轮的农房集聚工作,在工程开展过程中,农户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并根据相关意见建议,罗星街道农房集聚工作组对周边乡镇进行了相关内容调研,从而决定对本操作办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制定本文件主要依据《善政办发[2021]14号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寓房安置价格标准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对《罗星街道农房集聚公寓房安置房操作办法》(罗政〔2022〕3号)的 :一、在“(三)公寓房结算价格标准”中第7点调整为“公寓房配套储藏室价格:1000元/平方米。”
四、适用范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30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在本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罗星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73-840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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