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兴桓泰家具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近期,嘉善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嘉兴桓泰家具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嘉兴桓泰家具有限公司新招聘的员工均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即上岗作业,存在安全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最终,嘉善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50000 元”的行政处罚。 2.浙江明辉饲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近期,嘉善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明辉饲料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浙江明辉饲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粉尘作业岗位相关人员进行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存在安全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最终,嘉善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30000 元”的行政处罚。 3.嘉善县王典服装辅料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近期,嘉善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嘉善县王典服装辅料厂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嘉善县王典服装辅料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存在安全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最终,嘉善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10000 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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