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16时22分,河南省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截至11月22日上午10:00,搜救工作基本结束,经核查38人不幸遇难。初步判定,该起事故是因企业人员违规操作,电焊引发火灾。安阳火灾事故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沉重警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以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织牢织密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坚持“三管三必须”,以更严密的制度、更严实的举措,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守住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维护好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德驭家具(嘉善)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2年7月26日,嘉善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德驭家具(嘉善)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焊接区域电焊工动火作业,现场抽查其中3名工作人员正在电焊作业,均无电焊作业证,存在安全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类)第二十三条第一档的规定,最终,嘉善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嘉善铭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上岗案 2022年10月10日,嘉善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嘉善铭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有一名员工正在进行电焊作业,且该员工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存在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并参照《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中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类第二十三条的裁量标准,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3人以下,处罚档次为一档,最终,嘉善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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