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试点领域 > 社会保险领域 > 养老保险服务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发布日期: 2022-12-08 12:22 浏览次数:

办事指南

事项内容: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对象范围:养老保险待遇暂停享受人员。

所需材料:生存证明或刑满释放证明。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208。

咨询电话:0573-84124614。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