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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嘉善县工业企业绿色化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09 15:43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2022年度嘉善县工业企业绿色化专项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8日


2022年度嘉善县工业企业绿色化专项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的

科学评价各镇(街道)工业绿色化发展情况,更好地调动各地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推动嘉善工业绿色化工作。

二、考核对象

魏塘街道、罗星街道、开发区(惠民街道)、西塘镇、姚庄镇、陶庄镇、干窑镇、天凝镇、大云镇

三、考核内容和分值(35分)

(一)绿色制造体系 (10分)

1.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工厂创建。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4分,每增加1家市级工厂加2分,每增加1家省级工厂加3分,每增加1家国家级工厂加4分;

2.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园区创建。每新增1个市级绿色园区加3分;新增1个省级绿色园区加4分;新增1个国家级绿色园区加5分;

3.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每新增1家加3分;

4.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每新增1个加1分。

(二)清洁生产审核情况(5分)

实施清洁生产(含强制),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家企业加0.5分。

(三)节水型企业创建(5分)

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家市级节水型企业加1分,每增加1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加2分(当年度同一企业不重复计算)。

(四)节能技改项目实施情况(5分)

组织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完成年度目标的得5分。

(五)节约用能空间(5分)

通过节能技术改造等措施节约用能。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4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算;超额完成任务,每超0.1万吨标准煤加0.1分。

(六)组织领导(5分)

加强绿色化管理队伍、机构能力建设得3分;开展绿色化宣传和培训工作完成其他相关任务得2分。

四、考核程序

(一)自评

各镇(街道)提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数据(附件)。

(二)审核

考核组对各镇(街道)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实、测评。

五、组织实施

县经信局绿色发展科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对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镇(街道)对所提供的材料、统计数据负责;考核组对考核过程和考核意见负责。


附件:嘉善县工业绿色化考核自评表

 



嘉善县工业绿色化考核自评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分值

评分办法

完成情况

自评得分

1

绿色制造体系

10

1. 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工厂创建。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4分,每增加1家市级工厂加2分,每增加1家省级工厂加3分,每增加1家国家级工厂加4分。
    2.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园区创建。每新增1个市级绿色园区加3分;新增1个省级绿色园区加4分;新增1个国家级绿色园区加5分。
    3.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每新增1家加3分。
    4.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每新增1个加1分。

上述总分不超10分。



2

清洁生产审核

5

实施清洁生产(含强制),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家企业加0.5分,最高得5分。



3

节水型企业创建

5

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家市级节水型企业加1分,每增加1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加2分(当年度同一企业不重复计算),最高得5分



4

节能技改项目实施情况

5

组织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完成年度目标的得5分。



5

节约用能空间

5

通过节能技术改造等措施节约用能。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4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算;超额完成任务,每超0.1吨标准煤加0.1分,总分不超5分



6

组织领导

5

加强绿色化管理队伍、机构能力建设得3分;开展绿色化宣传和培训工作完成其他相关任务得2分。



分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善经信〔2022〕69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嘉善县工业企业绿色化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县经信局(县数字经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