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2022年度嘉善县工业企业绿色化专项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8日
2022年度嘉善县工业企业绿色化专项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的 科学评价各镇(街道)工业绿色化发展情况,更好地调动各地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推动嘉善工业绿色化工作。 二、考核对象 魏塘街道、罗星街道、开发区(惠民街道)、西塘镇、姚庄镇、陶庄镇、干窑镇、天凝镇、大云镇 三、考核内容和分值(35分) (一)绿色制造体系 (10分) 1.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工厂创建。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4分,每增加1家市级工厂加2分,每增加1家省级工厂加3分,每增加1家国家级工厂加4分; 2.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园区创建。每新增1个市级绿色园区加3分;新增1个省级绿色园区加4分;新增1个国家级绿色园区加5分; 3.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每新增1家加3分; 4.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每新增1个加1分。 (二)清洁生产审核情况(5分) 实施清洁生产(含强制),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家企业加0.5分。 (三)节水型企业创建(5分) 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家市级节水型企业加1分,每增加1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加2分(当年度同一企业不重复计算)。 (四)节能技改项目实施情况(5分) 组织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完成年度目标的得5分。 (五)节约用能空间(5分) 通过节能技术改造等措施节约用能。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4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算;超额完成任务,每超0.1万吨标准煤加0.1分。 (六)组织领导(5分) 加强绿色化管理队伍、机构能力建设得3分;开展绿色化宣传和培训工作完成其他相关任务得2分。 四、考核程序 (一)自评 各镇(街道)提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数据(附件)。 (二)审核 考核组对各镇(街道)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实、测评。 五、组织实施 县经信局绿色发展科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对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镇(街道)对所提供的材料、统计数据负责;考核组对考核过程和考核意见负责。
附件:嘉善县工业绿色化考核自评表
嘉善县工业绿色化考核自评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分值 | 评分办法 | 完成情况 | 自评得分 | 1 | 绿色制造体系 | 10 | 1. 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工厂创建。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4分,每增加1家市级工厂加2分,每增加1家省级工厂加3分,每增加1家国家级工厂加4分。 2.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园区创建。每新增1个市级绿色园区加3分;新增1个省级绿色园区加4分;新增1个国家级绿色园区加5分。 3.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每新增1家加3分。 4.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每新增1个加1分。 上述总分不超10分。 |
|
| 2 | 清洁生产审核 | 5 | 实施清洁生产(含强制),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家企业加0.5分,最高得5分。 |
|
| 3 | 节水型企业创建 | 5 | 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家市级节水型企业加1分,每增加1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加2分(当年度同一企业不重复计算),最高得5分。 |
|
| 4 | 节能技改项目实施情况 | 5 | 组织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完成年度目标的得5分。 |
|
| 5 | 节约用能空间 | 5 | 通过节能技术改造等措施节约用能。完成年度任务得基本分4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实际完成比例计算;超额完成任务,每超0.1万吨标准煤加0.1分,总分不超5分。 |
|
| 6 | 组织领导 | 5 | 加强绿色化管理队伍、机构能力建设得3分;开展绿色化宣传和培训工作完成其他相关任务得2分。 |
|
| 分管领导签字: |
|
|
| 单位盖章: |
|
|
|
|
|
|
| 年 月 日 |
善经信〔2022〕69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嘉善县工业企业绿色化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