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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 我县税收管理服务改革为企业减负
发布日期: 2022-03-28 17:57 浏览次数: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这两年,我县传统竹木制品行业生产成本提高、销售遇到困难。为此,县税务部门通过优化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方法,使企业得以便捷享受政策红利。

嘉善亨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进口木材的加工生产型企业,主要是将原木加工成木皮再进行销售。原木的进项税率为9%,加工成木皮销售的销项税率为13%,两者相差了4%的税率,造成企业的税负一直较高。

按照相关规定,原木属于竹木制品,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的,可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范围。自实行该扣除办法后,该企业的税收降低了3%左右。“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嘉善享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丁永兴说。

“这些企业确实使用到了一些原木等农产品,考虑到这些企业资金方面的压力,我们把这个政策及时落实到了相关纳税人。采用了成本法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的办法以后,减轻了纳税人约3%的税负,而且速度也快了很多!可以在两个工作日内就能给予办结,流程便捷,办税时间大幅度减少。”县税务局税政一股股长陈颂青说道。

自2020年县税务局开展税收管理服务改革试点以来,通过优化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方法,已累计为8家中小型木业企业减税,简化了办税操作流程。

2020年至2021年,县税务局共为8家企业抵扣进项税额2343万元,比按原凭票抵扣进项税额多抵扣了246万元。


信息来源: 县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