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最新要求,经嘉善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场所安全等有关规定,并经所在镇(街道)防控办、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有序开放。 二、守好场所“小门”。严格执行学生、家长测温、亮码(健康码、行程卡)、扫嘉行码、查验核酸检测报告、戴口罩等防疫规定,健康码或行程卡异常、体温异常及有疑似症状的不得进入。实行闭环管理,与教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不得接受外卖送餐等服务。 三、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教室、卫生间及教员学员驻留、休息区,公共使用的教辅用具等要每日消毒,加强室内空间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和洗手设施运行良好。提供餐饮服务的培训机构,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 四、严控线下培训规模。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规模,保证学员一人一桌、座位间隔1米以上、学习空间相对固定。做好引导分流,倡导即接(送)即走,避免学员家长聚集。 五、落实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人员名册,加强每日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教师、管理人员、保安、保洁等每周至少完成2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近期有市外旅居史的教员、学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管理,执行健康管理措施期间,不得进入培训机构或参加其他线下培训活动。
嘉善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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