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拟《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4月29日之前反馈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联系电话:0573-84224407。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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