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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嘉善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04-26 14:32 浏览次数:

2021年,嘉善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为高水平推进“双示范”建设、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努力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2021年,嘉善县获评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法治嘉兴(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嘉善县司法局获评全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部门,《“一个机构管审查”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承接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显成效》获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创新推进项目。

一、统筹示范创建,全力抓好法治嘉善建设

(一)统筹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出台《法治嘉善建设规划(2021-2025)》《2021年法治嘉善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全面谋划法治嘉善建设方向。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健全示范创建攻坚体系,打好法治思维、法治满意度等5大攻坚战,压实责任,围绕重点、突破难点,有效解决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等一批薄弱问题。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在长三角法治政府建设论坛上作成果展示,并被新华社、央视、人民网等中央媒体集中宣传报道。

(二)全面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健全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出台《嘉善县镇(街道)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实行关键少数法治引领、规范执法能力提升等5大提升工程,制定20项任务清单。姚庄镇成功入选全省第一批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并通过省级验收。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有效覆盖,深化镇(街道)法制室和司法所合署,创新基层“一个机构管审查”特色模式,入选嘉兴市“十大法治案例”,获评嘉兴市2021年度有辨识力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

(三)强化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制定《2021年嘉善县法治建设专项考核办法》。健全专报、通报机制,强化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全年共专报主要领导3次,答复领导批示21次,人大、政协均专题审议、协商、调研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等专项督察3次,与南湖区、平湖市开展交叉检查,书面督察全县53家单位,实地督察巡察1家单位,累计发现各类问题75个,均督促并有效整改。

二、坚持“六化”管理,提高政府管理法治化水平

(一)坚持常态化与动态化并行,推进管理规范化。坚持“应纳尽纳、应审尽审”,全年共对县政府及县府办出台的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54条;对部门2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其中备案审查登记26件,不予登记1件,提出审查意见181条;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20件,同比增长81.82%;实施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落实重大决策立项、启动、实施、监督、评估等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2件,同比增长266.67%。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外商投资、长江流域保护等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现行有效和拟修改的177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49件。

(二)推动智库化与数字化双轨,提升管理精准度。以县府办名义出台《关于印发嘉善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吸收外聘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打造“5+N”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参与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12次,审查158个议题,提出意见177条。通过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线合法性审查或备案审查26件。通过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更新法律顾问及其服务信息。2021年,36个镇(街道)和政府聘请法律顾问47人,累计参与各项工作120次。

(三)夯实平台化与精准化能效,实现服务全流程。聘请中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担任县委法律顾问。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全程参与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引导律师团队参与项目引进论证、商贸综合体处置等风险预判,累计参加各类会议63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份,处理信息公开案件8件,其他涉法事务62件。引进2家律所4名律师驻点县政府、县司法局,采用“双审制”模式,协同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9件,提出审查意见102条,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71件,列席各类会议68次。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驱动“数字法治”建设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发挥。组织220人参与全县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暨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考试培训,156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并成功申领证件。组织7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素质测试。开展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申领工作,换发执法证件1968张。对县交通局等5家单位开展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行政处罚法》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和行刑衔接情况联合督查,对县应急管理局等4家单位开展督察整改“回头看”,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8份。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行政处罚案卷30卷、行政许可案卷36卷。召开水利系统行政执法质效评议座谈会。部署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实施前准备工作。

(二)推进执法监督工作改革创新。编制《嘉善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要求和时间安排,稳步推进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完成6镇3街道共97名执法人员综合执法改革配套换证,组织187人参加基层综合执法改革配套培训班。把关《嘉善县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办法》等文件,规范基层执法和法制审核。出台《嘉善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建设行政执法业务协调系统,实现执法单位间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线上移送,线上执法协作配合,行政争议案件线上研判、协调化解。

(三)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梳理涉企事项变动清单,17项试点事项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落实为“实行告知承诺”,梳理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35项。梳理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各单位职责分工、相关法律依据;对西塘纽扣园区整治中出现的“简易升降设备”执法责任单位不明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明晰执法责任。

四、聚焦复议为民实效,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质效

(一)聚焦工作重点,做好复议案件审理、应诉协调工作。2021年,全县共有行政复议案件168件,同比增长15.86%,县行政复议局承办案件159件,同比增长18.66%,全县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59件。全县共有行政诉讼案件218件,其中上年结转28件,本年度新发生190件,已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85件,其中一审102件,败诉1件,败诉率0.98%,居全市最低。全县一审开庭审理案件5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备案行政诉讼案件116件,审理申请法院行政强制执行案件29件。

(二)突出预警整改,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压实行政争议化解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法院、检察院、镇(街道)、部门协作,组织行政争议协商会、化解会60余次,发布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风险预警专报2期,通报存在败诉风险案件12件,其中已成功化解10件。县政府名义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138件,其中纠错5件,行政复议纠错率3.62%,调解成功结案62件,调解结案率44.93%。行政诉讼一审结案102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24件,占一审审结数23.53%。

(三)强化对症下药,开展“以案治本”工作。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本级行政复议局办理的直接纠错的行政复议案件11件,制发的行政复议意见书14件及本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行政诉讼败诉案件16件,确定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前三的部门和镇(街道)及需要重点整改的事项领域。通过调研走访、案件查阅,梳理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每季度通报复议纠错、诉讼败诉案件,编制《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汇编》,开展900余人次业务培训,组织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单位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3次。

五、抓实法治宣传教育,开好“八五”普法工作新局

(一)科学化编制“八五”普法规划。调研编制“八五”普法规划,经前期调研、意见征求、讨论修改等流程,2021年12月28日,县委县政府转发《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 嘉善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规划》明确年度普法工作经费标准,县级层面为常住人口人均2.5元/年,镇(街道)为常住人口人均1.5元/年。推进县级宪法主题公园、民法典街区、姚庄“桃源渔歌”法治风景线、民主法治示范建设四个法治文化项目,计划投入金额1550万元。

(二)精准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三大重点内容,开展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县级部门和各镇(街道)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开展宪法进机关、学校、村(社区)、企业主题活动27次,涉及8万余人。突出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两类重点对象,开展73名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组织3045名机关干部参加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对新任命领导干部和新任公务员开展宪法宣誓;组织24所学校、5000余名师生参观学习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第十五届“法育未来”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着重线上普法,全年制作《法治嘉善》专题节目38期,“嘉善司法”抖音作品40部,获赞10万余人次。

(三)实效化推进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定2021年度嘉善县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任务清单,涉及49家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月月行活动,涉及责任单位40家、相关法律法规53部,有效推进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2021年,共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0余场次,涉及5万余人次。

六、夯实基层基础,助推基层社会依法治理

(一)打造示范,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落实全年30万元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建设经费,提高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建设主动性和积极性。2021年,新增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0家,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5家。将民主法治村建设融入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等工作,推进“美丽乡村 有法更美”法治乡村建设品牌。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作用,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全县各村(社区)共有“法律明白人”830名,“法治带头人”830名。

(二)立足强基,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开展人民调解质效提升行动,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品牌化、智能化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卷宗以评促学,西塘镇选送的调解卷宗获全省人民调解优秀卷宗入围奖。拍摄微电影《一“陆”祥和》在司法部公众号展播。健全“人民调解+网格”工作机制,实现78%以上矛盾纠纷化解在镇村。新招2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评定四级人民调解员10名。制发《嘉善县人民调解工作奖励办法》,成立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2021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4193件,调处成功4192件,调处成功率99.98%,涉及标的20073.53万元,其中涉及重大矛盾纠纷72件,妥善处置71件。

(三)创优务实,助推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按照“分批创建、梯队培育”原则,分类指导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2021年,新创成“枫桥式”司法所1家。对未达标的3家司法所开展针对性查补,实现市“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全覆盖。开展“法雨春风”社会矛盾纠纷清源、矛盾纠纷化解“解民忧”和“清风”百日攻坚矛盾纠纷大化解三大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排查502次,调处矛盾纠纷517件,调处成功511件,调处成功率达98.83%。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建立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开展指导服务55次,参与调解重大矛盾纠纷8件。

七、守牢安全稳定底线,推动社区矫正强基提质

(一)落实社区矫正维稳安保和疫情防控双稳定。领导带队督察指导司法所维稳安保工作部署,确保责任压实任务落实。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开展实战演练,检验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开展大走访、大排查,重点关注“六大重点”对象,对再犯罪率集中的前4类对象着重进行走访谈话,累计排查走访社区矫正对象1300余人次,为10名家庭困难人员发放临时救助金。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外出管理审批、信息化核查、值班备勤、信息报送等各项社区矫正制度。截至2021年底,社区矫正对象新冠疫苗接种率82%。

(二)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建立“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责任清单,加强中心软硬件建设,科学调整、合理划分中心办公区域。全面运行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矫正中心设置点位12个,全部功能室和公共场所纳入监控范围。接入县大数据中心,借助“天网”和“雪亮工程”,实时比对查询社区矫正对象定位轨迹、车辆管控、汽车火车飞机购票、禁止令执行等信息,实现异常信息预警和取证。

(三)推动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组织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一规则一细则一清单。落实重点案卷评查和顽瘴痼疾整改,推动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案卷评查,涉及2018年以来6大类359份案卷资料,发现存在问题案卷22份,均已落实整改。开展重点执法领域集中整治,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41份,设置举报电话、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

八、高标准创新突破,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助企惠民

(一)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上达到新高度。引导群众通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进行法律咨询,提交服务申请,累计解答群众来电咨询2183人次,网上咨询995人次,接待来访群众3062批次,审批线上法律援助申请1474件,办理公证案件3641件,司法鉴定918件。依托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受理政法平台推送的法律援助案件479件,法律援助协同率100%。

(二)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实现新常态。实现市场主体、商会(协会)、政府部门、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出善企法律“云诊室”并入驻“企业码”,帮助企业用户检测潜在法律风险,生成法治体检报告1006份,化解涉企矛盾纠纷337件,为商会开展专题讲座28场次,提供大舜片区纽扣行业转型升级法律服务50余次。推动5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入驻移动“微嘉园”,提供掌上法律服务13728人次。“微嘉园”掌上法律服务和善企法律“云诊室”入选民生实事创新项目。修订完善《嘉善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方案》。深化“1+N”公共法律服务流动工作站模式,参与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22起,涉及952人次,标的额2805万余元。

(三)以强化行业监管为抓手,在护航法律服务行业发展上取得新实效。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开展律师、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自查自纠发现问题83项,提出整改措施4条、卷宗修改意见2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公开举报途径,收到两个行业各类投诉11件,10件经核查无问题,1件尚在核查中。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件评查、卷宗检查、受援人回访等手段,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年共对80件法律援助案件开展线上案件质量评估,旁听法律援助案件庭审14场次。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律师联合支部“同舟法荟”党建服务品牌获评“第二批嘉兴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建服务品牌”。

九、强化共建协作,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一)强化跨区域行政执法监督协作。制定三地《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标准(试行)》和《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统一三地案卷评查标准,开展示范区行政处罚案卷互评活动,涉及行政执法机关6家,检查行政处罚案卷18卷,形成统一意见,并三地通报。

(二)推进示范区社区矫正一体化。会同吴江、青浦出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请销假管理细则(试行)》,统一和规范长三角地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核和监督,为经营性外出提供更多便利。2021年,排查发现全县有48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累计办理扩大活动范围审批45人次,经常性外出请假审批5人次,经营性外出审批19人次。

(三)深化示范区联合调解。落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联合调解机制建设合作协议》,发挥共联共享共建机制作用,开展联合排查12次,调处纠纷6件。制定三地“云上调”平台建设方案,推进三地矛盾纠纷调解在线咨询、预约、受理和化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数据信息实时共享。开展典型案例分享交流,发布第一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人民调解案例集》。

(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协同。推出《法荟示范区》《FM993律师在线》“云普法”节目36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三地签署《“青嘉吴”公证共建合作框架协议》《“青嘉吴”法律援助共建合作框架协议》,提升案件质量水平。2021年,三地共开展法律援助业务交流2次,联席会议2次,共同梳理公证高频网办事项26项。推进长三角普法联动,挑选姚庄镇横港村、北鹤村、展幸村,打造“桃源渔歌”长三角一体化法治文化示范景观带。

十、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为民服务实效。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3个专项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发放学习资料300余本,组织集中学习3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一把手和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8次、政治轮训12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破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制定“守根脉、保平安、办实事”网格大走访专项行动方案和企业网格大走访暨“我为企业解难题”班子成员企业联系单,深入走访结对村、企业。协调督促8家干窑四方红色联盟单位走访结对企业26家,收集企业诉求14个,交办督办问题2个,建立机制1项。

(二)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纯洁司法行政队伍。开展党组书记上党课、警示教育大会、中层干部领学等集中学习,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读本》等三大读本,利用钉钉群、微信群等推送学习内容。开展谈心谈话,其中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话7人次、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谈话20人次、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谈话17人次。开展自查自纠及组织查处,对2018年以来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和纪委2018年度巡察问题进行“回头看”。开展个人事项自查3轮,每名干警签订查纠整改承诺书。出台《嘉善县司法局打造司法铁军“争先进位”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内部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三)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2021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三个层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一岗双责”履责手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良好局面。开展津补贴发放,“两违”、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等自查自纠。出台《嘉善县司法局干部及其家庭成员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实施办法(试行)》,完善平时监管机制,2021年,累计上报事项3条。

信息来源: 县司法局(县行政复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