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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特困供养救助资金核定情况
发布日期: 2022-04-07 16:10 浏览次数: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精神,经审批,2022年4月份,我县特困供养对象 405户 406人,本月核定救助资金 637596 元,其中基本生活费用615496 元;照料护理费用 22100 元。

2022年4月特困报表.xls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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