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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06 09:50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2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附件:2022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决策主体

法律政策依据

实施计划

1

嘉善县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县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2022年12月底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

嘉善高质量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典范行动方案

县文旅

体局

县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2022年4月底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

嘉善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

县市场

监管局

县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2022年12月底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

城镇防洪排涝工程(绿谷片防洪排涝口门控制工程)

县水利局

县政府

《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2022年10月底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5

嘉兴中心河拓浚及河湖连通工程(一期)

县水利局

县政府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2022年10月底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善政办发〔2022〕10号(关于公布2022年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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