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公布宋六陵保护规划的请示》(绍政〔2022〕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宋六陵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实施宋六陵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依据,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并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三、规划中涉及的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编制具体方案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四、你市要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强化宋六陵的保护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保护措施,有效维护周边环境风貌,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完整。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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