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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宋六陵保护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6-21 16:01 浏览次数:

绍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公布宋六陵保护规划的请示》(绍政〔2022〕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宋六陵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实施宋六陵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依据,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并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三、规划中涉及的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编制具体方案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四、你市要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强化宋六陵的保护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保护措施,有效维护周边环境风貌,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完整。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