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柯桥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绍政〔2019〕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钱清镇、杨汛桥镇、马鞍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绍兴市柯桥区政府直辖。在此区域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事宜,由你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你市和柯桥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绍兴市柯桥区自行调剂解决。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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