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及《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嘉善县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7月29日下班前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反馈至县建设局。 联系人:市政公用科 联系电话:0573-89100346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子胥路1155号 邮编:314100
附件1--《嘉善县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嘉善县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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