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江海洋3号指令单要求,结合省市安全生产“除险保安”相关部署,县安委办从5月份起持续推进全县重大隐患(易引发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常态化。经研究,决定对第四批涉及嘉善东辉海绵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单位)的重大隐患(易引发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各镇(街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立即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同时加快第三批未整改完成单位的整改进度),确保重大隐患整改闭环到位;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为的,确保立案处罚到位;对重大隐患难以立即完成整改的,确保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督促执行到位;对问题隐患无法完成整改的,要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并及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确保关闭或腾退到位。请各专委办落实专人负责推进,于8月20日前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并于8月15日前报送第五批重大隐患(易引发事故隐患)清单。县安委办联系人:谭礼笑,18258384819。
附件:第四批重大隐患(易引发事故隐患)清单
嘉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