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农民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农民整体素质,促进农业转型、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33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嘉兴市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工作要点的通知》(嘉农培〔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2年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要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共同富裕、稳粮保供、“双强”行动、乡村建设、耕地管护、“肥药两制”改革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和产业发展规划,立足产业资源禀赋和农民发展定位,因地制宜推进政策、管理、模式、服务等方面创新,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种养大户、农创客,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
(二)分级分类,精准培训。要坚持精准导向,抓好农民学员的分级分类管理,按照省级、市级、县级和产业类别进行划分,做到入库必分类。按照专业化、小班化办班思路,严把学员分类组班、课程设置、内容设计关口,做到专业对口、内容时新、农民认可。
(三)服务产业,带动就业。要坚持结果导向,发挥好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职能,建立农民培训协调推进机制,聚焦产业发展和农民创业就业,精准摸底农民培训需求,精心编制农民培训计划,将培训成效体现在服务产业、带动创业、促进就业上。
二、工作目标
2022年,根据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聚焦我县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统筹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民学历提升、农业创业创新能力提升等工作。
全县计划开展农民培训共计7025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600人,其中组织省级示范班调训100人;高素质农民350人,其中组织省级培训150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100人,其它普及性培训4400人;农民(成人)学历教育70人;培育农创客280人;遴选乡村农匠45人,扶持乡村农匠工作室9个;乡村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180人。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农民教育培训平台
按照“统筹、创新、提质、共享”的思路,整合各级各类涉农院校、科研院所、乡镇成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教育培训资源,优化区域和专业布局,逐步构建全县乡村人才教育培训资源共享互通平台。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学院、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的作用,全面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课堂+实训”等有效培训模式,强化模块化教学。
积极推进“互联网+培训”,开展网络直播、课件学习、在线练习、线上辅导。各镇(街道)整合当地培训师资,结合实际需要同步开展网上直播课程,原则上不少于1期,通过直播课程加强互动,建立专家与农民零距离对接机制。开发适合我县乡村振兴发展和农业发展需求的在线精品课程,选择适合网课纳入农民培训组班课程,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满足参训学员多样化、个性化、全天候的学习需求。
(二)推进农村实用人才与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立足全县粮食、蔬菜、水果、水产、花卉等主导产业,分级分期分类分批开展以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家庭农场主、返乡务农创业农民、农村基层干部、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以及有志于在农业创业的初(高)中毕业生为重点的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社会管理服务型、技能带动型五类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着力培养一批长于经营、精于管理、勇于创新、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复合型人才。深入开展农业专业知识、生产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推进全县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加强农村人才创业创新能力培育
加大农创客培育力度。支持年龄在45周岁以下,拥有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农业农村领域创业创新,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拥有股权的人员或优秀就业者,创办经营更多更丰富的“农业+”新业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考察学习、专题研讨等服务,提供多层次、多维度的技术交流和创意碰撞,进一步凝聚和提升人才发展内生动力。面向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创业人员,举办农业创业创新大赛,激发人才创业创新热情,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做好农民学历提升工作,继续实施农民大学生、中专生和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培养等计划,重点围绕农民大学生教育、农广校中专班、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院)培训和农民学校,开展农民学历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四)强化农民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加强教学监管。进一步强化计划管理,明确培训主题,避免随意制定培训计划,实行办班计划备案制,各镇(街道)办班计划统一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建立学员身份审核机制,杜绝公职人员参训。杜绝重复培训,参加省、市调训的学员当年只能参加一次培训,参加县级培训的学员当年可参加当地三次不同专业类型的培训,其中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只能参加一次。各培训机构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培训工作信息按时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最后一次报送含年度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自评表。培训数据以系统数据为准,请各培训机构严格做到“先入库、后培训”,及时更新人才库数据,培训班级与资金拨付对应。
推进规范办学。各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学员信息采集,建立健全各类培训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形成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确保每个培训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案可查,全程留痕。培训资金主要用于线上线下课堂教学及实训、交流考察、培训教材、师资聘请、信息管理等与培训相关的支出,培训支出费用使用合理,凭证齐全。全面推行小班化培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加强疫情防控管理,认真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防疫工作不留死角。
四、绩效评价
(一)镇(街道)自评
年底,各镇(街道)对照绩效考评表各项指标,进行自评得分,按照评价指标起草自评报告,本年度评分采用加减分模式,各镇(街道)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自评报告、自评表、佐证材料电子版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部门评审
各相关部门将对此项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听取各镇(街道)绩效评价汇报,查阅相关台账,进行评审。
(三)结果应用
此项工作将列入县对镇(街道)的乡村振兴考核,考核结果将影响各镇(街道)直接得分。
附件: 1.2022年嘉善县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任务分解表
2.2022年嘉善县农民教育培训办班备案表
3.2022年度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月报表
4.2022年农民培训绩效评价指标和自评表
嘉善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