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嘉善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学徒)奖补办法(试行)》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24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嘉善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嘉善县亭桥南路钱家汇8号
联系电话:89101212
附件:《嘉善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学徒)奖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