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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在全县开展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8-04 09:46 浏览次数:

各镇、开发区(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县级各农业产业团队:

为加快推进全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结合我县农业实际,按照“因地制宜、优胜劣汰、示范带动”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开展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社会化服务力量作为示范主体,探索开展“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服务。切实发挥其对周边农户特别是困难户的辐射带动能力。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农业经营效益明显,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展示,能提高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到位率。

(二)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

依托现有的农业科研教学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种养大户、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建设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能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建设认定标准参考附件4):

1.基地要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普及应用设施栽培、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水旱轮作、土壤改良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广泛应用机械化、轻简化技术,示范推广不少于3项优质绿色高效主推技术模式,主导品种及优良品种覆盖率100%;

2.严格落实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切实抓好农业投入品源头减量增效,废旧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100%回收处置,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

3.规范基地运行管理,健全基地档案,明确技术示范实施方案;

4.基地开展技术展示示范、农民教育培训不少于4次。县级产业技术团队专家全年指导不少于5次;

5.基地生产记录完整、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正常规范开具,产品品质优良;

6.基地要充分考虑产业布局,应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和适当规模,能起到明显的试验、示范和带动效应。

二、遴选推荐程序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主体提出申请,村上报镇(街道)。

2.镇(街道)组织评议并经公示后推荐上报。

3.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农技专家审核确定。

4.公示后发文公布。

(二)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

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由各镇、开发区(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和县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推荐上报,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农技专家遴选审核后,公示确定并发文公布。

三、遴选名额和时间安排

(一)遴选名额

1.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30家,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填写《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基本情况表》(附件2)、《嘉善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汇总表》(附件3)。

2.遴选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2个。申报基地应填写《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表》(附件5)和《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汇总表》(附件6)。

(二)时间安排

申报表格等经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于8月11日之前将上述书面材料和电子稿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徐静,联系电话:84237139。

四、有关要求

各镇(街道)要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的遴选推荐工作作为推进全县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和改革,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和推进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宣传,精心组织,严格遴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真正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推荐出来,并按时完成申报推荐任务。

附件:1.各镇(街道)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基本情况表

          3.嘉善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汇总表

          4.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认定标准

          5.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表

          6.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汇总表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各镇(街道)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农业行政村(社区)情况

农业推荐

名额(个)

渔业推荐

名额(个)

合计

(个)

农业行政村(个)

农业社区(个)

魏塘街道

16

11

5

11

罗星街道

10

4

6

5

惠民街道

10

7

3

10

西塘镇

18

18


16

姚庄镇

18

18


16

天凝镇

22

22


18

干窑镇

9

9


9

陶庄镇

9

9


9

大云镇

6

6


6

合  计

118

104

14

100

30


附件2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基本情况表

镇(街道)             (盖章)

年  份

2021年度

省/市/县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镇(街道)、村


示范主体名称


负责人姓名


手机号


行业分类


身份证号


地址


主体类型


辐射带动户数


技术指导员姓名


示范主推技术


注:行业分类请从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其他中选择。

主体类型请从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一般农户中选择。


附件3

嘉善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汇总表

镇(街道)            (盖章)

序号

示范主体名称

负责人姓名

手机号码

行业分类

身份证号

主体类型

地址

辐射带动

户数(户)

技术指导员姓名

示范主推技术




































































































注:行业分类请从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其他中选择;主体类型请从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一般农户中选择。


附件4

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认定标准

建设主体: (盖章)

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

县级评分

绿色生产

50分)

1.示范推广设施栽培、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水旱轮作、土壤改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池塘内循环流水养殖、饲料代替冰鲜鱼、稻渔综合种养等绿色高效生产技术模式3项以上。(10分)



2.严格落实化肥定额制和农药实名制,建立并规范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制度。(20分)



3.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100%回收,水产养殖尾水100%处理,畜禽养殖粪污100%处理。(20分)



科技示范

30分)

4.开展品种、技术、设施、设备、产品等试验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或新模式占比50%以上。(10分)



5.建立产业团队专家工作室,主动对接县级以上产业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并记录,全年不少于5次。(5分)



6.主导品种及优良品种推广覆盖率100%。(5分)



7.每年基地开展技术展示示范、农民教育培训等不少于4次,对周边地区发挥积极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10分)



规范管理

20分)

8.基地规范运行管理、档案健全,有明确的技术示范实施方案。(5分)



9.基地生产记录完整、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10分)



10.规范树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且内容清晰完整。(5分)



加分项

20分)

1.新建科普长廊、科技成果展示馆等展示场馆的,酌情加5-10分。



2.运用物联网、智慧农业、大数据等新技术或新增发明专利的,酌情加5-10分。



扣分项

(50分)

1.近一年内,基地有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用地等违规行为但未造成较大以上影响的,酌情扣5-10分。



2.近一年内,基地有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用地等违法行为被立案处罚或造成较大影响的,扣50分。



 备注:90分以上为合格。


附件5

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表

建设单位


基地地址


基地类型


所属产业


基地负责人及电话


面积/数量


技术支撑单位


指导专家


基地概况


建设

示范推广高效绿色生产技术


规范使用农业生产投入品


开展农业生产

废弃物处理


开展试验示范新技术攻关


开展技术展示

农民教育培训


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规范标牌标识技术实施方案


其他


投资预算

合计

资金来源(万元)

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

其他

自筹





合计

资金用途(万元)

设施设备

技术攻关

试验示范

质量管控

推广活动

其他








进度安排


 建设单位承诺

本单位自愿申报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并严格按照建设计划执行。如建设结果未达到《嘉兴市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验收认定标准》合格条件,自行承担相关建设费用。 

                                      盖   章

                                           年    月   日

镇(街道)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级农业农村

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请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附件6

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建设单位

所属产业

基地类型

面积/数量

建设内容

技术支撑单位

负责人及电话

资金预算

(万元)

指导专家

基地地址

1











2











3











4











5











注:所属产业主要包括粮油、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牧、花卉、蚕桑和水产等;基地类型主要包括: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科技示范场、品种区试及展示示范基地、区域试验站、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农业科普教育基地等。


善农[2022]68号  关于在全县开展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