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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两省一市联合发布17条支持示范区建设措施
发布日期: 2022-09-22 14:55 浏览次数:

9月15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正式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这是长三角两省一市支持示范区发展的第二批政策,共包含17条支持政策,涉及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产业协同、人才流动、社会治理等10个方面,相比第一批支持政策,更加注重先行先试、资源导入、机制保障和标准统一。

自2020年第一批政策措施出台以来,示范区已经形成了88项制度创新成果,推进了100多个重点项目,其中38项制度成果被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国发文复制推广。下一步,嘉善县将与示范区有关部门、青浦区、吴江区密切沟通,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同时继续做好对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和动态评估,发挥政策牵引效应,推动形成更具显示度的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


信息来源: 嘉善示范区管委会所属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