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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已有80%完成置换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补贴到9月30日截止
发布日期: 2022-09-26 17:27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9月底前,我县车辆登记备案未满七年且愿意提前淘汰置换的市民可享受政府相应优惠政策。这段时间,在我县267家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回收代办点,一些市民正抓住优惠的最后时间前来办理。

今天上午,在县城谈公路上的一家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回收代办点,市民凌先生正在办理淘汰置换手续,给新车上牌。根据相关政策,凌先生可享受150元的财政补贴。他家的另一辆非标电动自行车也在上周六办好了置换手续。“我爸年纪大了,国标电动自行车车速在25码内,感觉比较安全。”凌先生说道。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明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该条例规定,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处以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我县自今年5月启动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工作以来,通过“财政补一点”“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机构助一点”“新居民积分加一点”的方式加快推进。

“一等奖一共有40名,奖金是1000元,中奖后联系您……”在县城解放西路上的一家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回收代办点,工作人员正在给前来办理淘汰置换的市民介绍活动详情。算上消费券、旧车抵扣、厂家让利等多项优惠,市民可以以2000元—3000元不等的价格置换一台新的国标电动自行车。该代办点负责人表示,由于近期加大了宣传力度,许多市民都赶在9月底前前来置换,“周末都很忙,两天下来置换了三四十辆,抵以前一个月的量。”

目前,全县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共有27.2万辆,已淘汰置换22万辆左右,完成置换总数的近80%,近一个月办理的数量较平时提升30%左右。市民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浙江e行在线”首页的“e行券 淘汰置换政策包”,点击“查看淘汰置换点”进行查询。


信息来源: 县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