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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对嘉兴中心河拓浚及河湖连通工程(一期)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9-27 17:35 浏览次数: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链接

1

嘉兴中心河拓浚及河湖连通工程(一期)

嘉(善)环建[2022]13号

  2022927

嘉(善)环建[2022]13号.pdf

 

 

 

公告期为2022927日至202210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室:环评科

联系电话:84228416         

通讯地址:嘉善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嘉善大道100号)

邮编:314100



信息来源: 嘉善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