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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9-28 17:27 浏览次数:

经查,嘉善县惠民街道鑫瑜副食品店 等3户个体工商户(当事人)无正当理由,经催办拒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决定注销当事人已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由于无法查找到当事人,特此公告。

对此,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当事人可自该听证告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附件: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听证告知名单


联系人:严林玲                    联系电话:84015362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8日


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听证告知名单

序号

个体工商户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者姓名

经营者身份证号码

经营场所

1

嘉善县惠民街道鑫瑜副食品店

92330421MA2JF2XQ8R

蒋伟良

3***********5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新润村马家浜4号底楼

2

嘉善县惠民街道浙皖饭店

92330421MA2BBQ001L

肖良

3***********2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金嘉大道100号大门朝西底层店面第三间

3

嘉善张光远货物运输户

92330421MA28BNC150

张光远

5***********7

流动(住:嘉善县惠民街道张汇南圩村28号)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