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2022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本次全面清理结果进行公开。
二、主要内容说明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施行时间
自2022年9月28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573-8403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