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为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队伍管理,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激发广大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热情,增强广大志愿者荣誉感和获得感,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5号)、《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民政部令第 67 号)、《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浙江省志愿者激励办法(试行)(浙民慈〔2021〕123号)等文件规定,我局起草了《嘉善县志愿者激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相关规定,现对《嘉善县志愿者激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0月19日前反馈至嘉善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84023147 邮编:314100 《嘉善县志愿者激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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