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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联合青浦吴江建立示范区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
发布日期: 2022-09-08 14:39 浏览次数:

2022年以来,我县联合青浦、吴江加强生态环境一体化协作,共同出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联合基地工作意见》,全力打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的示范样本。

一是创新机制,打造生态修复基地。在青吴嘉三地建立联合生态修复基地,包括青浦“最江南”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吴江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基地、嘉善长三角一体化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三个片区,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生态修复流程以及检察协作职责分工,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和修复。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承担方式,赔偿义务人采用劳役代偿等替代修复方式在修复基地进行生态修复。

二是协作共建,实现联合生态修复。三地检察机关对于各自履职中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线索,适合在联合基地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联合行政机关等开展生态修复全过程跟踪,组织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创新公众参与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等参加生态环境修复或者赔偿磋商工作,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三是数字赋能,提升生态修复质效。加快建设“长三角示范区数智共享监督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示范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实现案件数据和办案信息网上移送、网上办理、网上监督。通过公益诉讼卫星遥感办案系统、公益诉讼实验室和快检中心以及无人机3D建模等数字技术场景,提升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工作质效。


信息来源: 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