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善政办发〔2023〕26号),魏塘街道南星路198号“厂中厂”集中区域14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县消防救援大队复查验收,县政府决定撤销2023年第二批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