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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第二批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24 14:20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善政办发〔2023〕26号),魏塘街道南星路198号“厂中厂”集中区域14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县消防救援大队复查验收,县政府决定撤销2023年第二批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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