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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及《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及清理工作的通知》(善司〔2023〕13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开。 二、主要内容说明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需要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三、施行时间 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嘉善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573-84124848。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嘉善县财政局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嘉善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善财发〔2020〕51号 | 2 | 《嘉善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嘉善县支行关于印发嘉善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善财预执〔2017〕65号 | 3 | 《嘉善县财政局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 嘉善县商务局关于优化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 | 善财发〔2020〕258号 | 4 | 《嘉善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善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 善财发〔2021〕323号 |
附件2 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嘉善县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 | 善财社〔2013〕255号 | 2 | 《嘉善县财政局 嘉善县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嘉善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善财基〔2016〕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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