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农村局):
为确保我县蔬菜产品稳定生产,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根据《浙江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浙农产发〔2022〕7号)的要求和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保障型蔬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我局积极落实工作,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相关镇、街道上报的保障型蔬菜基地进行现场打分认定,并对2022年度已认定公布的保障型蔬菜基地进行抽查复核,现认定浙江一里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蔬菜基地等12个基地为2022-2023年度嘉善县保障型蔬菜基地(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按照保障型蔬菜基地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指导农业主体做好保障型蔬菜基地建设和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已通过认定的保障型蔬菜基地的长期稳定。
附件:2022-2023年度嘉善县保障型蔬菜基地认定名单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