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学校(单位)、各民办学校:
根据《嘉兴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全县中小学校(含民办)2018年注册且已满注册期的在岗教师,2021年注册后暂缓注册(暂缓情形消失)的中小学在岗教师,以及2022年入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教师。按上级部门规定,所有在岗教师都必须参加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细则(试行)》(浙教师〔2016〕149号)的要求执行。
三、注册时间
1.准备阶段。
(1)请各学校于2023年10月10日前成立学校工作组,制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计划。
(2)各学校须按要求先对本校拟注册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注册,有异议的重新审核。
(3)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在岗教师需说明理由。
2.注册阶段。
(1)符合条件申请人员网报、提交材料进行注册。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通过“网上办事”下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申请表,一式2份。教师资格网上注册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8:00—2023年10月13日23:59止。请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责任自负。
(2)申请人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提交给学校进行确认(首次注册人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学校主要确认其聘用情况、师德表现、年度考核情况、培训情况证明等是否均在申请表内如实反映,确认无误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10月15日前学校完成所有申请人教师资格注册的审查工作。(学校工作组、负责领导审核,纸质与网报内容一致)。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0月16日8:30
确认地点:嘉善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五楼电脑房 ),联系电话:84273223。
五、现场确认需带材料
1.学校办理教师资格注册人员花名册(首次注册人员放最后,并备注出)
2.学校公示回执
3.教师资格证原件
4.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请按花名册顺序整理)
5.首次注册人员需上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放在各自注册申请表后面)
六、其他事项
1、培训学时(学分)的计算和认定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执行。教师每年取得的培训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受疫情影响,原则上本注册周期取得的培训学分应不少于264学分,对学分结构暂不作要求。
2、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注册至退休年度。超过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再注册。
3、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如改注需现注册证书满五年后再另行注册。
4、申请人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不予注册;已经注册的,撤消注册,5年内不得申请注册,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学校故意帮助本校教师提供虚假材料的,追究相关人员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5、请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应注册对象无遗漏。
6、未尽事宜参见省、市有关文件。
附件:1. 2023年XX学校办理教师资格注册人员花名册
嘉善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