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嘉善教育对优质师资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就嘉善县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和岗位 1.事业编制 本次共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147人,其中普高28人,初中61人,小学53人,学前教育5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2.报备员额 本次共招聘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5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注: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报备员额总量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聘用的工作人员,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专业要求见附件1)和学历等要求。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学位的提供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海外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定证书(认定证书上学位取得时间须为2022年或2023年),国(境)外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请提前准备好所学专业课程详细类目)。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即1988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普通高中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本科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属于教育学门类的,本科专业师范类不作要求)。 (2)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4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4)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4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50%。 (5)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4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50%(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2.义务段中小学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本科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属于教育学门类的,本科专业师范类不作要求)。 (2)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①本科国内就读的,本科专业为师范类或普通类第一段录取或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次录取的毕业生;②本科国外就读的,研究生和本科就读学校必须均为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高校的毕业生。 (3)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4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4)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5)普通类第一段录取或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次录取的师范类专业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 (6)其他师范类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①获得校级学年度三等奖及以上综合性奖学金至少一次(若学校以学期评奖的,需至少两次);②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60%;③获得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7)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符合上述6个条件之一或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学校202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专业学校名单详见附件4)。 3.学前教育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 注:学前教育教师限嘉兴市户籍或嘉兴市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4.报备员额:技师学院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 (2)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4届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注:上述条件涉及高校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除外。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嘉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报名、考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所学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现场报名点安排 由县教育局组织成立招聘工作组赴浙江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招聘。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前来应聘。11月18日下午报名,19号进行笔试、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报名:2023年11月18日下午13:00——16:00。浙江师范大学16幢一楼中厅(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笔试:2023年11月19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浙江师范大学16幢三楼(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面试:2023年11月19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浙江师范大学16幢三楼(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2.报名材料(相关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本人简历一份。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学校盖章核发的成绩单和学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可从学信网上直接下载打印),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海外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定证书和所学专业课程详细类目。 (3)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则须提供学校证明。 (4)学校出具的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类第一段录取专业(第一批,含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次录取)证明(仅指以该条件报名的人员提供)。 (5)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户籍限制的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有师范类要求的,提供师范类证明(若成绩单或学籍证明中有体现师范类,此证明可不用),有学科方向要求的,提供学科方向证明。 (7)有成绩排名要求的,提供学校盖章的成绩排名证明。 (8)有获奖要求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 (10)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贴于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 1.笔试:以报名人数与相应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由考核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测试,如果报名人数不足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后,根据各相应学校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采用专家提问或试讲等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低于75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3.确认意向:对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60分及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于招聘当天初步确定录用意向(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三)签约 本次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在确定录用意向后,与嘉善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应聘人员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 (四)体检、考察 按面试成绩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操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操作规范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嘉善县“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602362/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24年8月15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专业有师范类要求的,如在2024年8月15日之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专业无师范类要求的,如在试用期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在2024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被聘用者,在嘉善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七)人才政策 符合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目录的人员,录用为事业编制教师的,奖励政策按善政办发〔2019〕56号《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住房补助政策按照善人社〔2019〕45号《嘉善县“文教卫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住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执行。 四、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4.政策咨询电话:0573-84609907或89102615。 5.监督投诉电话:0573-89102150。 附件:1.2024年嘉善县教育局赴高校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2.2024年嘉善县赴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3.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 4.音体美专业学校目录 5.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目录 6.嘉善县“文教卫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住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嘉善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2024年嘉善县教育局赴高校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类别 | 招聘学校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人)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事业编制 | 面向嘉善普高统配 | 高中语文 | 3 | 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科教学(语文)专业 | 国内2024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本科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属于教育学门类的,本科专业师范类不作要求)。 (2)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4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4)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4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50%。 (5)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4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50%。 | 高中数学 | 3 | 数学类;学科教学(数学)专业 | 高中英语 | 3 | 英语、商务英语、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方向)、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方向)、翻译(英语方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专业 | 高中政治 | 3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学科教学(思政)专业 | 高中历史 | 3 | 历史学类;学科教学(历史)专业 | 高中地理 | 4 | 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学科教学(地理)专业 | 高中物理 | 2 | 物理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学科教学(物理)专业 | 高中化学 | 2 | 化学类;学科教学(化学)专业 | 高中生物 | 2 | 生物科学类;学科教学(生物)专业 | 高中信息技术 | 2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专业 | 高中通用技术 | 1 | 电子信息类;机械类;机械工程类;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专业 | 嘉善县杜鹃幼儿园 | 学前教育 | 1 |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 注:学前教育教师限嘉兴市户籍或嘉兴市生源。 | 嘉善县实验幼儿园 | 学前教育 | 1 |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 | 嘉善县第四幼儿园教育集团 | 学前教育 | 1 |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 | 嘉善县玉兰幼儿园 | 学前教育 | 1 |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 |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嘉善幼儿园 | 学前教育 | 1 |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 |
类别 | 招聘学校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人)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 本科应届毕业生 | 报备员额 | 嘉善技师学院(筹) | 机械 | 1 | 机械工程类;机械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职业技术教育专业 | 机械类;材料类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 2.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4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 电子电工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电气工程类;电子信息类;职业技术教育专业 | 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 | 计算机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网络空间安全类;软件工程类;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类 | 文秘 | 1 | 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类 | 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 | 会计 | 1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类 | 类别 | 招聘岗位 | 招聘学校/人数 | 招聘计划(人)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事业编制 | 初中语文 | 干窑中学(2人)、浙师大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嘉善实验学校(2人)、上海理工附属嘉善实验学校(2人)、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2人)、四中实验学校(1人)、新城中心学校(1)人 | 11 | 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科教学(语文)专业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本科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属于教育学门类的,本科专业师范类不作要求)。 (2)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①本科国内就读的,本科专业为师范类或普通类第一段录取或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次录取的毕业生;②本科国外就读的,研究生和本科就读学校必须均为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高校的毕业生。 (3)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4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4)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5)普通类第一段录取或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次录取的师范类专业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 (6)其他师范类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①获得校级学年度三等奖及以上综合性奖学金至少一次(若学校以学期评奖的,则需至少两次);②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60%。③获得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7)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符合上述6个条件之一或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学校202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专业学校名单详见附件4。 | 初中数学 | 嘉善四中(1人)、姚庄中心学校(1人)、干窑中学(1人)、浙师大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嘉善实验学校(1人)、上海理工附属嘉善实验学校(2人)、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2人)、四中实验学校(1人)、新城中心学校(1人) | 11 | 数学类;学科教学(数学)专业 | 初中英语 | 上海理工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2人)、四中实验学校(1人)、新城中心学校(1人) | 5 | 英语、商务英语、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方向)、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方向)、翻译(英语方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专业 | 初中科学 | 上海理工附属嘉善实验学校(2人)、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2人)、四中实验学校(1人) | 5 | 物理学类;化学类;地理科学类;生物学类;学科教学(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科学教育专业 | 初中历史与社会 | 嘉善四中(1人)、泗洲中学(1人)、姚庄中心学校(1人)、干窑中学(1人)、浙师大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嘉善实验学校(2人)、上海理工附属嘉善实验学校(2人)、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3人)、四中实验学校(1人)、新城中心学校(1人) | 14 | 历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地理科学类;人文教育、学科教学(思政、历史、地理)专业 | 初中音乐 | 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新城中心学校(1人) | 3 | 音乐与舞蹈学类;艺术教育、学科教学(音乐)专业 | 初中体育 | 上海理工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新城中心学校(1人) | 3 | 体育类;体育学类;体育教育、学科教学(体育)专业 | 初中美术 |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嘉善实验学校(1人)、上海理工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新城中心学校(1人) | 4 | 美术学类;艺术教育、学科教师(美术)专业 | 初中心理健康 | 陶庄中学(1人)、天凝中学(1人) | 2 | 心理学类;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 初中信息技术 | 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四中实验学校(1人)、新城中心学校(1人) | 3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计算机)专业 | 小学语文 | 姚庄中心学校(2人)、实验小学(3人)、第二实验小学(3人)、杜鹃小学(2人)、亭桥小学(3人)、上海理工附属嘉善实验学校(3人)、干窑小学(2人)、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2人)、四中实验学校(2人)、新城中心学校(2人) | 24 | 中国语言文学类;小学教育、学科教学(语文)专业 | 小学数学 | 姚庄中心学校(1人)、实验小学(1人)、第二实验小学(2人)、亭桥小学(1人)、上海理工附属嘉善实验学校(2人)、干窑小学(1人)、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2人)、四中实验学校(1人)、新城中心学校(2人) | 13 | 数学类;小学教育、学科教学(数学)专业 | 小学英语 | 亭桥小学(1人)、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新城中心学校(1人) | 3 | 小学教育、英语、商务英语、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方向)、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方向)、翻译(英语方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专业 | 小学科学 | 实验小学(1人)、亭桥小学(1人)、四中实验学校(1人) | 3 | 物理学类;化学类;地理科学类;生物学类;学科教学(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科学教育、小学教育专业 | 小学音乐 | 里泽中心学校(1人)、第二实验小学(1人)、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 | 3 | 音乐与舞蹈学类;艺术教育、学科教学(音乐)专业 | 小学体育 | 第二实验小学(1人)、上海理工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四中实验学校(1人) | 4 | 体育类;体育学类;体育教育、学科教学(体育)专业 | 小学美术 | 第二实验小学(1人)、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 | 2 | 美术学类;艺术教育、学科教师(美术)专业 | 小学心理健康 | 亭桥小学(1人) | 1 | 心理学类;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
注:嘉善四中实验学校、嘉善新城中心学校(均为九年一贯制学校)2024年9月启用招生。
附件2: 2024年嘉善县赴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上传1寸电子照或打印后贴上纸质照片 | 政治面貌 |
| 健康状况 |
| 民族 |
| 籍 贯 |
| 学 历 |
| 学 位 |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 专 业 |
| 是否师范类 |
| 生源地 |
| 普通话水平 |
| 教师资格证 |
| 取得时间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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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所在地 |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 报考单位 |
| 报考岗位名称 |
| 报考岗位是否形成回避关系(没有回避关系填写“无”) |
| 本人简历 (从高中起至今) | 例:2019.09—2023.06 某某某大学 所学专业 师范类/非师范类 | 家庭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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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相应的应聘条件 | 事业编: £1.普通高校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且本科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属于教育学门类的,本科专业师范类不作要求)。 £2.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仅限义务段中小学教师)。 £3.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4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4.北京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南京师大、湖南师大、华南师大、浙师大、杭师大2024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5.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4年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50%(仅限普高教师)。 £6.普通类第一段录取或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次录取的师范类专业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仅限义务段中小学教师)。 £7.其他师范类专业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符合三项条件之一(仅限义务段中小学教师)。 £8.音、体、美专业学校202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专业学校名单详见附件4(此条件仅适用于音、体、美学科)。 £9.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10.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 报备员额: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 £2.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4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 奖 惩 情 况 |
| 承 诺 本人对所报职位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职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本人愿被取消录用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其它承诺事项: 考生签名: 2023年 月 日 | 学校初审人签名 : | 学校复审人签名: | 2023年 月 日 | 2023年 月 日 | 组织人事科终审签名: |
附件3: 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 第一批: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第二批: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 第三批:温州大学、浙江海洋大学、中国计量大学 附件4: 全国体育、美术、音乐专业类学校 | 序号 |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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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北京体育大学 | 体育专业学校 | 双一流 | 2 | 成都体育学院 |
| 3 | 广州体育学院 |
| 4 | 哈尔滨体育学院 |
| 5 | 河北体育学院 |
| 6 | 吉林体育学院 |
| 7 | 南京体育学院 |
| 8 | 山东体育学院 |
| 9 | 上海体育大学 | 双一流 | 10 | 沈阳体育学院 |
| 11 | 首都体育学院 |
| 12 | 天津体育学院 |
| 13 | 武汉体育学院 |
| 14 | 西安体育学院 |
| 15 | 广州美术学院 | 美术专业学校 |
| 16 | 湖北美术学院 |
| 17 | 鲁迅美术学院 |
| 18 | 四川美术学院 |
| 19 | 天津美术学院 |
| 20 | 西安美术学院 |
| 21 | 中国美术学院 | 双一流 | 22 | 中央美术学院 | 双一流 | 23 | 北京舞蹈学院 | 音乐专业学校 |
| 24 | 哈尔滨音乐学院 |
| 25 | 上海音乐学院 | 双一流 | 26 | 沈阳音乐学院 |
| 27 | 四川音乐学院 |
| 28 | 天津音乐学院 |
| 29 | 武汉音乐学院 |
| 30 | 西安音乐学院 |
| 31 | 星海音乐学院 |
| 32 | 浙江音乐学院 |
| 33 | 中国音乐学院 | 双一流 | 34 | 中央音乐学院 | 双一流 |
附件:5: 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目录 一、A类(国家级高端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名师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国家级教学名师。 二、B类(省级高端人才): 1.浙江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名师领军人才)、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浙江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选。 三、C类(紧缺高级人才):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嘉兴市杰出人才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嘉兴市教育名家,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浙江省首席技师,全国技术能手。 2.全日制教育类博士研究生; 3.指导学生在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多次获得全国一、二等奖(3次以上)且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竞赛指导教师。 四、D类(高级人才): 1.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背景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专业); 2.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必须为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高校的毕业生,且本科毕业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专业或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同时获得国家教育部海外硕、博士学历(学位)认证。 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文理类本科毕业生; 4.指导学生在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多次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至少5人次)且为主要指导教师。 五、E类(紧缺人才): 1.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全日制文理类本科毕业生和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文理本科毕业生。 2.指导学生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多次获得金牌(至少3人次)且为主要指导教师。 附件6: 嘉善县“文教卫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住房券” 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壮大优质人才基数,引入我县文教卫系统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结合《中共嘉善县委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最优人才生态、促进县域人才创业创新高地建设的若干意见》(善委发〔2017〕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教卫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住房券”(以下简称“文教卫人才住房券”)可兑现面值等额的购房款,既适用于购买的商品住房,也适用于购买的人才福利房。购买人才福利房的,还可享受最大面积内8折优惠。 第三条 “文教卫人才住房券”的兑现仅限于2019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嘉善县购置的房产。 第二章 发放对象及基本条件 第四条 发放对象 在我县文化系统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工艺美术、体育教练、图书资料、艺术岗位,县属教育系统教学岗位,卫生系统医、药、护、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全职工作且符合发放对象目录的专业技术人才(定向培养生除外)。 第五条 基本条件 申请“文教卫人才住房券”的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一)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或招录的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文化、教育、卫生系统以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日期为准; (二)新引进或招录后持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被聘任为相对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三)在我县按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到相应年份。 第三章 申领标准 第六条10类人才的申领标准 (一)国家级高端人才: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可申领“文教卫人才住房券”面值100万元。购买人才福利房可享受优惠的最大面积为120平方米。 (二)省级高端人才: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可申领“文教卫人才住房券”面值80万元。购买人才福利房可享受优惠的最大面积为120平方米。 (三)市级高端人才: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可申领“文教卫人才住房券”面值60万元。购买人才福利房可享受优惠的最大面积为120平方米。 (四)高级人才: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可申领“文教卫人才住房券”面值35万元。购买人才福利房可享受优惠的最大面积为120平方米。 (五)正高级职称人才: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可申领“文教卫人才住房券”面值35万元。购买人才福利房可享受优惠的最大面积为120平方米。 (六)副高级职称人才: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可申领“文教卫人才住房券”面值30万元。购买人才福利房可享受优惠的最大面积为120平方米。 (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可申领“文教卫人才住房券”面值30万元。购买人才福利房可享受优惠的最大面积为120平方米。 (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系统另含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文理类本科):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可申领“文教卫人才住房券”面值25万元。购买人才福利房可享受优惠的最大面积为100平方米。 (九)“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教育系统为其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文理类本科):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可申领“文教卫人才住房券”面值15万元。购买人才福利房可享受优惠的最大面积为80平方米。 (十)医学类专业非“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除外):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且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3年,可选择申领“文教卫人才住房券”面值10万元,或可选择购买8折优惠的人才福利房,优惠最大面积为80平方米。 第四章 发放和兑现程序 第七条 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在线平台(嘉善县人才服务智慧管理平台)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主管部门初步审查后由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认定,经认定后,主管部门将通过人员名单在本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主管部门汇总申请人所需纸质材料统一提交县人力社保局进行复核,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个人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国内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高级职称人才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高级以上人才提供相应层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八)夫妻双方都符合申领标准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领“文教卫人才住房券”涉及的个人住房状况经申请人授权后由县建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代为查询,参保信息、岗位聘任情况经申请人授权后由县人力社保局代为查询。 第八条 审核发放 县人力社保局逐一核查申请人材料,经确认后,集中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人才类别选择相应“文教卫人才住房券”进行编号登记。“文教卫人才住房券”由主管部门统一领取后发放至申请人。 第九条 兑现方式 申请人购房后,申请人统一于每季度首月的1-15日,持购房全款发票、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文教卫人才住房券”向县人力社保局申请兑现,申请兑现时申请人必须全职在嘉善工作。经核查无误的,分次逐年兑现。 (一)按照“文教卫人才住房券”面值金额4:3:3的比例,分三年兑现到位,直接汇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二)购买人才福利房的,20%的优惠部分,按照4:3:3比例分三年兑现到位,直接汇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三)兑现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发票金额,已领取租房补贴的,在兑现第一笔购房补贴金额时扣除相应额度资金; (四)已部分或全部兑现“文教卫人才住房券”的,不再变更申请额度。 第五章 使用要求 第十条 “文教卫人才住房券”实行实名制管理,仅限申请人本人使用,且房屋所有权须为申请人一人或与配偶、子女、父母共同所有。 第十一条 申请人调离“第四条 发放对象”所列专业技术岗位的,申领的“文教卫人才住房券”即行失效。 第十二条 “文教卫人才住房券”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未购房的,不可重新申请。 第十三条 主管部门和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不定期抽查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文教卫人才住房券”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该申请人的申领资格,追回相应资金,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相关说明 (一)人才福利房:政府适时从持有的人才公寓中安排一定数量的房源作为人才福利房,面向人才出售。房源不足时,采用积分制形式进行人员排序,排序靠前者优先选房(积分相同者抽签决定); (二)“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明确的高校; (三)在浙江省外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须办理调入审定;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已实施自主评聘的单位,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须经评聘(审)会确认被聘任为相对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四)同一申请人更换用人单位前后,分别符合申请“文教卫人才住房券”或“企业人才住房券”条件,原人才住房券已兑付完毕的,不重复申领、不补差;未兑付完毕的,按最新岗位申领对应的人才住房券,仅可兑现剩余比例的补贴金额。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符合“文教卫人才住房券”申领标准的,各自为申请主体,购买人才福利房可享受优惠的最大面积就高计算,“文教卫人才住房券”面值可叠加使用。 夫妻双方分别符合“文教卫人才住房券”与“企业人才住房券”申领标准的,各自为申请主体,购买人才福利房可享受优惠的最大面积就高计算,两类“人才住房券”面值可叠加使用。 第十六条 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文化系统非事业在编人员,在我县缴纳社保,符合文化系统发放对象目录,且在我县工作期间获得党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以上重要文化类奖项和荣誉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上报并提请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研定具体资助事宜。 第十七条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文教卫事业在编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属高级以上人才但未被纳入发放对象目录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主管部门上报并提请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研定具体资助事宜。 第十八条2019年1月1日以后整体引进的文教卫人才团队中有3人及以上符合“文教卫人才住房券”申领条件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供更加及时、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十九条 文教卫系统发放对象目录中第1—8类高层次人才新引进或招录时间可放宽至2017年3月28日(《中共嘉善县委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最优人才生态、促进县域人才创业创新高地建设的若干意见》(善委发〔2017〕12号)文件发布日期)。 第二十条 申领和兑现“文教卫人才住房券”,以引进时的人才类别为准,“一事一议”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文教卫人才住房券”制度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县人力社保局具体负责“文教卫人才住房券”的发放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教育系统发放对象目录 一、国家级高端人才: 1.国家级教学名师; 2.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名师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二、省级高端人才: 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选、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 2.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名师领军人才)、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3.全国优秀教师获得者、省杰出教师获得者。 三、市级高端人才: 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市杰出人才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市名师名校长、市教育领军人才、市教育名家。 四、高级人才: “南湖百杰”优秀人才、市杰出人才第二层次培养人选。 五、正高级职称人才。 六、副高级职称人才。 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须为“双一流”高校)、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文理类本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九、其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文理类本科。 以上人才新引进或招录后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持续从事教学工作,且被聘任为相对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 嘉善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印发 ━━━━━━━━━━━━━━━━━━━━━━━━━━ 附件1:2024年嘉善县教育局赴高校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pdf
附件2:2024年嘉善县赴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pdf
附件4:全国体育、美术、音乐专业类学校.pdf
附件5(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目录).pdf
附件6(嘉善县“文教卫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住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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