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业专项资金利用率,推进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善政发〔2019〕35号》、《善农〔2021〕93号》精神,结合全县现代农业建设要求,经各镇(街道)推荐、县专家组资格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班子会议,县府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研究讨论,确定嘉善县2022年度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第二批补助资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9日起到2023年11月17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嘉善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 0573-84237035。 附件:1. 嘉善县2022年度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第二批补助资金分配表.pdf 2. 嘉善县2022年度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第二批补助资金明细表.pdf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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