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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 2023-12-01 15:55 浏览次数:

众盛金属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S0049065、S0049066、善国用(2012)第0090023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众盛金属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