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糕点、蔬菜制品、饮料、水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4类食品7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4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过氧化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 嘉善县西塘镇刘雪生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县惠民街道乐自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芹,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嘉善县阿惠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晓庄嘉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嘉善县罗星街道子文水果店销售的砀山梨,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兽药残留 嘉善县西塘镇刘雪生鲜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嘉善县干窑镇祥静食品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县陶庄镇友联水产品店销售的鳝鱼、 泥鳅均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嘉兴)有限公司。 三、过氧化值 嘉善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标称杭州佰诒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锅巴(香辣味),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 7 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 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2023.12.27不合格10批次 3.2023.12.27合格64批次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