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政策解读

解读《关于公布2023年度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04 16:28 浏览次数:

图片解读

政策原文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3〕50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以及《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及清理工作的通知》(善司〔2023〕13号)等有关要求,县建设局对2023年6月20日之前制定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本次全面清理结果进行公开。

二、主要内容说明

继续有效的县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暂时保留的县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县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施行时间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县建设局;

联系方式:0573-84029136。


信息来源: 办公室(计划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