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市场监管领域 > 食品药品安全

嘉善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十九期
发布日期: 2023-12-06 15:43 浏览次数: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421306631456ZX、XBJ23330421306631451ZX的生姜和芹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兴市尚柏嘉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和芹菜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噻虫胺” “辛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测机构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经营者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XBJ23330421306631510ZX的豇豆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嘉善县惠民街道道忠农副产品店销售的豇豆经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啶虫脒” 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测机构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有充分证据证明涉案食品是当事人从嘉善浙北果蔬批发市场菜农朱红星处进的货。当事人在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下,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