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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嘉善县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D类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2-08 17:33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嘉善县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善政办发〔2020〕4号)、《关于调整2022年度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部分指标的通知》(善亩均办〔2023〕3号)和2020-2022年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拟对以下D类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执行标准如下:

1.间断性D类企业,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元;

2.2021、2022年连续两年D类的企业,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元;

3.2020、2021、2022年连续三年D类的企业,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4元。

现将拟执行差别化电价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12月8日-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属地镇(街道)反馈,经镇(街道)审核后书面盖章报送至县亩均办。联系电话:89108207。


附件:拟执行差别化电价企业名单


嘉善县深化“亩均论英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拟执行差别化电价企业名单.pdf

信息来源: 县经信局(县数字经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