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业项目监管,提高农业农村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0〕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嘉善县农业项目建设要求,经各镇(街道)初审推荐、业务条线复审、县专家组集中评审,确定2023年度嘉善县农业项目储备入库清单。现将清单予以公示(清单见附件)。 1.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7日起到2023年4月17日止。 2.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规划与计划科 0573-84237027。 附件: 嘉善县2023年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储备项目清单.pdf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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