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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社区居委会管理范围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05-31 16:52 浏览次数:

惠民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调整部分社区居委会管理区域范围的请示》(惠街办〔2023〕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社区居委会管理范围。

一、惠园社区居委会管理范围:东至横二路-枫泾塘,南至嘉善塘,西至张孟郁桥港,北至晋吉路,不含优家村。区域面积0.65平方公里。

二、阳光社区居委会管理范围:东至虹桥港-枫泾塘-张孟郁桥港,南至晋吉路-嘉善塘,西至善江公路,北至沪杭铁路,不含毛家社区。区域面积10.02平方公里。

三、张泾汇社区居委会管理范围:东至惠民中心幼儿园小路-新兽医站西侧小路-汇曙线西侧-东海路,南至惠民菜场南侧小路-汇富苑南侧-惠民大道-中景名苑南侧-惠民大道,西至窑港-丁诸航道,北至嘉善塘。区域面积0.93平方公里。

四、张汇社区居委会管理范围:东至长桥港-小桥港,南至白水塘,西至窑港-洋湾桥港-新桥港-汇曙线东侧-新兽医站东侧小路-惠民中心幼儿园东侧小路,北至惠民大道-中景名苑南侧-惠民大道-汇富苑南侧-惠民菜场南侧小路-嘉善塘-杨文桥港。区域面积 2.93平方公里。

五、横泾桥社区居委会管理范围:东至新桥港-洋湾桥港-窑港,南至白水塘,西至丁诸航道(堰桥港段),北至惠民大道-洋湾桥港。区域面积2.73平方公里。

请你们抓紧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1.惠园社区区域图

2.阳光社区区域图

3.张泾汇社区区域图

4.张汇社区区域图

5.横泾桥社区区域图

嘉善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善政函〔2023〕47号(关于同意调整社区居委会管理范围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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