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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高层、高层公寓房层次差价率补充标准及带电梯多层公寓房层次差价率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08 17:26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背景:《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寓房安置价格标准的通知》(善政办发〔2021〕14号)中小高层、高层公寓房层次差价率标准总层数最高为25层,随着公寓房建造层数的增加,原有的标准已无法满足现有需要,且原标准中不包含多层带电梯的层次差价率调整系数。本次在原标准基础上对小高层、高层公寓房层次差价率标准进行补充,并新增带电梯多层公寓房层次差价率标准。

内容:对高层公寓房中总层数为26、27、28层的各层差价率调整系数进行了适当补充。按照各楼层之间的调整系数相加和为零的原则,26、27、28层顶层和底层差价率调整系数与原25层顶层和底层差价率调整系数保持不变,只对相应楼层系数作出调整。其中:总层数为26层的:1-2层、25-26层以1%的调整系数递增,其余楼层以2%的调整系数递增;总层数为27层的:1-3层、25-27层以1%的调整系数递增,其余楼层以2%的调整系数递增。总层数为28层的:1-4层、25-28层以1%的调整系数递增,其余楼层以2%的调整系数递增。

新增多层带电梯公寓房总层数为5、6、7层的各层差价率调整系数。按照各楼层之间的调整系数相加和为零的原则,从底楼至顶楼以2%的调整系数递增,与现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寓房安置层次差价率标准保持一致。

实施时间: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573-84233315


信息来源: 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