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特色黄桃和蜜梨保险保障水平,提升可操作性,提高农户生产积极性,根据《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农险办〔2023〕7号)精神,嘉善县积极开办以气象指数为理赔依据的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现将《嘉善县黄桃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嘉善县蜜梨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及时跟踪试点进展,不断提高总结,为全市、全省推广积累经验。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 嘉善县黄桃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试点工作方案.docx 2. 嘉善县黄桃自然灾害损失保险条款.docx 3. 嘉善县黄桃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费率.docx 4. 嘉善县蜜梨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试点工作方案.docx 5. 嘉善县蜜梨自然灾害损失保险条款.doc 6. 嘉善县蜜梨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费率.docx 7. 嘉善县自动气象站信息表.docx
嘉善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善农险协[2023]3号 关于印发嘉善县黄桃、蜜梨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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