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1-2022年度贸易摩擦应诉财政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3]16 号件上的内容要求,根据(善政发〔2020〕30 号)文件及时足额兑现 2021 年度贸易摩擦应诉项目补助,现将2020-2021年度嘉善县商务促进专项资金(公平贸易)补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嘉善县商务局。 联系电话:84228187 邮箱:623791616@qq.com 附件一:2020-2021年度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公平贸易)补报 明细表.xlsx
附件二:2020-2021年度嘉善县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公平贸易)补报 意见反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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