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申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宗地编号:101-35-05),位于魏塘街道南星路55号,根据项目联审会议纪要精神,需对该项目规划条件向社会进行变更公告,现将该规划条件变更意向向社会公示。 具体调整如下: 1、建筑密度:由“不超过40%”调整为“不大于60%”; 2、绿地率:由“不少于15%”调整为“不小于10%”; 3、建筑高度:由“-”调整为“不大于50米”; 4、停车配建要求:由“-”调整为“机动车位不小于0.3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不小于0.6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5、根据现行规划、要求增加规划条件要求。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9日 公示方式:嘉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页。 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建议,请来电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反馈电话: 84233305 拟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101-35-05) 一、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二、 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320亩); 三、 建筑密度:不大于60%; 四、 建筑容积率:不小于0.7,不超过1.6; 五、 建筑间距要求:按消防规范要求留足间距; 六、 建筑物退让红线(边界)要求:四周临红线处应满足消防部门要求留足消防通道; 七、 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 八、 绿地率:不小于10%; 九、 建筑基地地面高程:按水利部门防洪规划要求执行; 十、 停车场地要求:机动车位不小于0.3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不小于0.6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十一、 建筑造型要求:新颖、美观、有时代特色; 十二、 应提供有资质单位地质勘察资料,并按要求的防护措施实施; 十三、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嘉善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年)》(善政发〔2018〕112号)的内容予以实施。工业项目里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应≥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应≥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十四、 其它要求: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比例控制在7%以下;禁止企业内部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设施;本规划条件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5)浙规证0440218号]附件,原规划条件作废; 十五、 未尽事宜应以相关规范及《嘉善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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