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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嘉善县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20 16:29 浏览次数:

各镇、开发区(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局各相关科室: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嘉兴行动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20〕22号)和《县委县政府健康嘉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水平推进健康嘉善行动的组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健康嘉善办〔2023〕10号)要求,现将《嘉善县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力争在过去三年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农产品绿色发展实际,做好工作部署,狠抓落实,确保行动高效、有序推进落实,进一步深化推进健康嘉善行动,切实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附件:1.嘉善县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

          2.嘉善县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工作(专家)组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嘉善县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嘉兴行动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20〕22号)和《县委县政府健康嘉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水平推进健康嘉善行动的组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健康嘉善办〔2023〕10号)要求,为确保行动有序推进、有效落实,在过去三年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农产品绿色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绿色生态发展为导向,围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大力推广绿色种养殖技术,纵深推进“肥药两制”数字化改革,持续加强农产品及农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扎实推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全面提升,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利用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兽药使用管控体系机制更加健全,农作物绿色生产和畜禽健康养殖广泛开展,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实行追溯管理并纳入信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大幅降低。

(二)具体目标。到2025年,全县建立化肥定额制示范基地10个,农药定额制示范基地10个。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年应用面积15万亩。深化饲料环保化试点1家、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1家。减少水产用兽药使用量。县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三类主体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1.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年度监测预警工作,设置土壤污染监测点,检测相关土壤样本,及时掌握土壤污染动态。对受污染耕地进行长期的监测,确保安全利用率不反弹,年底前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自评估和核算等工作。

2.深化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逐步建立“防、控、治”为核心的受污染耕地分级分类分区管控体系。持续推广低累积水稻品种替代为主要技术的水稻等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2%以上的任务。

(二)持续实施农兽药减量行动

1.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攻坚行动。持续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大力推广稻渔共生、水旱轮作、农牧结合等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大幅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创建,不断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创建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6个、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方)5个左右。深化精准施肥和绿色防控行动,制定水稻等主导产业化肥和化学农药定额施用标准和施用技术方案,引导科学施肥用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管理,进一步提升浙江乡村大脑——浙农优品平台,实现农资经营主体农药、肥料购销台账电子化、实时化,推进肥药减量增效。

2.畜禽兽药减量增效攻坚行动。加强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大力推进减量化示范创建和技术推广,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兽药使用减量化相关工作部署,开展畜禽养殖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兽药经营活动整治,畜禽养殖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综合举措,规范畜禽养殖用药,督促养殖主体完善投入品使用台账、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管理等工作。强化技术支撑,组建减量化技术服务团队,积极开展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监测跟踪、评估论证等技术服务。

3.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增效攻坚行动。以集约高效、生态循环、节能减排和质量安全为导向,推广使用调水改底、疫苗免疫、幼杂鱼替代、尾水治理等生态减药技术,因地制宜示范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池塘内循环流水养殖、设施大棚、多品种生态立体混养、工厂化智能养殖,全面提升生态防病综合水平。加大规范用药宣传推广,指导对症用药、精准用药和依法用药,持续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围绕主导品种选择1-2个示范场开展试点,基本形成主导品种用药减量方案和路径,创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

(三)推动绿色高标准农田建设

融合推进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采取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农田排水循环利用技术等措施,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并结合护岸步道、泵站凉亭,为农旅结合发展开辟新路子。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

1.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深化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完善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二维码合格证制度,大力推进一证一码实施,县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三类主体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覆盖,基本实现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可追溯尽追溯、应追溯尽追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动所有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信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农产品生产经营环境。

2.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快农产品生产标准供给。做好农业地方标准的申报和宣传普及,鼓励相关单位及主体积极申报省、市级农业地方标准,并及时给予申报指导。积极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提升我县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供给,积极培育优质绿色农业主体,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常态化监管,确保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以高标准质量认证引领农产品优质化发展。

3.开展农产品“利剑”专项行动。加大对种植养殖者安全用药培训指导力度,通过加强监督抽检、严格执法,逐步淘汰一批中小规模不规范的种植养殖者。聚焦“利剑”行动三大项整治行动内容,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对种植养殖者安全用药培训指导力度,强化隐患排查、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合格证制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4.强化“绿剑”系列执法。以农产品生产主体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为检查重点,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非法添加违禁物质与未登记成份等行为以及未建立、伪造或未按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等行为。

四、实施步骤(三年进度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3年10月前)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各业务条线根据农产品绿色安全专项行动三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年度计划,强化组织实施,合理安排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将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025年3月)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各业务条线按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破解工作难题,因地制宜全面推进任务落实,确保组织到位、实施到位、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4月—2025年8月)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各业务条线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补齐短板漏洞,巩固工作成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持续深化专项行动,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四)自查总结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2月)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各业务条线对农产品绿色安全专项行动三年实施过程及效果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自查自评,做好专项行动终期总结工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农产品绿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农产品绿色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议程,定期对存在的问题、年度工作重点、行动推进情况等进行研讨,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嘉善县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主管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要压实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守住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底线。

(二)强化统筹规划。围绕农产品绿色安全,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各业务条线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积极谋划推进,强化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服务等,做好与国家和省级相关工作有机衔接,确保协调高效一致。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条线要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协同联动,提升工作质效,并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指导,保证各项举措执行到位。要加强沟通协作,积极谋划推进,强化跟踪问效。同时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协作机制。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各业务条线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激发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专项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强化主体法律意识和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要发挥主流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等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展示行动进展和成效,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嘉善县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强化社会共治,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

嘉善县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工作(专家)组

组  长:吴舒羽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鄢留宝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

成  员:徐锡虎  嘉善县种子服务站站长

陆立刚  嘉善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陆学峰  嘉善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孙亚丽  嘉善县畜牧兽医站站长

陈  伟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农田中心主任

应  霄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质监科科长

李  煜  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科科长

高豪春  嘉善县农业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吴学军  嘉善县种子服务站副站长

黄耀亮  嘉善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陆珠润  嘉善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杨续蕊  嘉善县农业行政执法队机动中队副队长

鲍征宇  嘉善县农业农村局质监科副科长

善农[2023]49号  关于印发嘉善县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